一、欠条超过三年可以不还吗
关于欠条逾期三年后是否依然需要偿还的问题,答案并非无关紧要。从我国法律的普遍规定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条超过两年就一定能要回钱吗
借条超过两年不一定能要回钱。一般来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可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所以,借条超过两年只是可能面临诉讼时效的问题,若在此期间债权人曾主张过权利或债务人同意履行等情况,仍可通过法律途径要回钱。
三、借条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怎么办
借条超过两年诉讼时效,仍有救济途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若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其要求对方履行债务的请求,但实体权利并未消灭,权利人仍可与对方协商解决或通过其他方式主张权利。
例如,可与对方重新达成还款协议,约定还款时间等,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也可通过发送催款函等方式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以中断诉讼时效。总之,虽超过两年诉讼时效,但并非完全无法维护自身权益,可采取适当措施争取。
欠条超过三年不一定就可以不还。一般来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或者对方自愿履行
